比特币:欧盟:加密领域的反新政_MIC

欧盟反和反恐融资新规则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在当地时间7月20日,宣布了一项“雄心勃勃的一揽子”立法提案,以加强欧盟的反和反恐融资(AML/CFT)规则,改进对可疑交易和活动的侦查,堵住犯罪分子通过金融系统或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漏洞。此外,该一揽子计划还包括建立一个新的欧盟反机构的建议。

欧盟委员会的公告称:“今天的措施考虑到与技术创新有关的新的和正在出现的挑战,大大加强了现有的欧盟框架。其中包括虚拟货币、单一市场中更加一体化的资金流动以及恐怖组织的全球性质。”该提案,“将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一致的框架,以简化受反/反恐融资规则约束的运营商的合规性,特别是那些活跃的跨境运营商。”

法国金融监管机构修改加密公司注册要求,以符合欧盟MiCA规定:8月10日消息,法国金融监管机构AMF宣布,法国修改了加密货币公司的注册要求,以更好地符合欧盟MiCA对该行业的新规定。AMF表示,增强型注册要求将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对于寻求提供任何受监管服务的新参与者来说将是强制性的。这些变化还将允许实施快速通道程序,以对已经在该国运营并获得批准的公司进行授权。[2023/8/10 16:17:57]

欧盟委员会的一揽子计划,包括四项立法建议:

(1)建立新的欧盟反/反恐融资机构的条例;

欧盟内政事务专员:欧盟对加密货币持开放态度:2月19日消息,欧盟内政事务专员Ylva Johansson表示,存在欺诈预防监管的情况下,欧盟对数字资产持开放态度。需要以适当的方式对其进行监管,以防止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利用数字货币提供的匿名性。(Be in Crypto)[2022/2/20 10:03:20]

(2)反/反恐融资条例,包含直接适用的规则,涉及客户尽职调查和受益所有权领域;

(3)关于反/反恐融资的第六项指令(“AMLD6”),取代现有的2015/849/EU反指令;

声音 | 媒体:英国和欧盟进行结构性关系重建的最后冲刺可能以区块链为核心:Trustnodes今日发文称,英国和欧盟之间进行结构性关系重建的最后冲刺,很可能会以区块链为核心。在英国现任首相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给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主席让-克洛德·容克(Jean-Claude Juncker)的一封信中,约翰逊提议:”确保遵守英国和欧盟海关制度所需的所有海关程序都应在分散的基础上进行。随着货物在两国之间的运输,文书工作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在贸易商的场所或供应链的其他地点进行少量的实物检查。”他显然是指区块链技术。这一点在特蕾莎·梅(Theresa May)的英国退欧白皮书中有所提及,前财政大臣菲利普·哈蒙德(Philip Hammond)曾于2018年10月明确指出:“有可用的技术,我不敢说自己是这方面的专家,但最明显的技术是区块链。”[2019/10/6]

(4)修订2015年资金转移条例(条例2015/847/EU),以追踪加密资产的转移。

动态 | 万事达卡违反欧盟跨境支付法 被罚款6.5亿美元:据ambcrypto消息,万事达卡因违反欧盟跨境支付法,被罚款约6.5亿美元。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反托拉斯裁决是在欧盟进行了一系列调查后宣布的,该调查得出结论显示,万事达卡根据零售商所在地收取不同的交易费用,违反了欧盟的单一市场规则。[2019/1/23]

一揽子立法计划的核心,是建立一个新的欧盟机构,改变欧盟的反/反恐融资监管,并加强金融情报机构(FIU)之间的合作。新的欧盟反机构(AMLA)将是“协调国家当局的中央机构”,以确保私营部门能正确和一致地适用欧盟规则。反法还将支持金融情报机构提高其对非法资金流动的分析能力,并将金融情报作为执法机构的一个关键来源。

据悉,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将讨论上述立法提案。此外,欧盟委员会希望新的欧盟级反机构能在2024年开始运作,但它将在指令转换和新的监管框架开始适用后稍晚开始其直接监管工作。

全面覆盖加密领域监管

目前,只有某些类别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纳入了欧盟反/反恐融资规则的监管范围。按照一揽子计划,欧盟反/反恐融资规则将全面适用于加密领域。

欧盟委员会在公告中明确表示:“拟议的改革,将把这些规则扩展到整个加密行业,要求所有服务提供商对其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今天的修正案将确保加密资产转移(如比特币)的完全可追溯性,并允许防止和检测其可能用于或资助恐怖主义。此外,将禁止匿名加密资产钱包,将欧盟反/反恐融资规则完全应用于加密领域。”

结合已公布的提案,在加密领域的相关具体监管要求包括:

1、所有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都有义务对其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参与加密资产交易的所有服务提供商,都有义务收集和提供有关其经营的虚拟或加密资产交易的发送者和接收者的各种个人数据,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账号(基于每个服务提供商的系统),账户的创建和存在地点,以及处理交易的确切地点。

2、为了“确保加密资产转移(如比特币)的完全可追溯性”,在修订资金转移条例的提案中,欧盟委员会正在讨论“保管钱包提供商”条款,指出“钱包地址”是指由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确保保管的账号或区块链上钱包的字母数字代码。

3、禁止“匿名加密资产钱包”,以帮助平息活动。欧盟委员会新提案将“调整反指令的范围”,它适用于加密资产与货币的交换,这是欧盟委员会提议的加密资产市场监管(MiCA)所涵盖的活动,尤其是一种加密资产与另一种加密资产的交换。“这些提议的规则,禁止开设或使用匿名加密资产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特别指出,“(提案建议)为了不损害支付系统和加密资产转移服务的效率,为了平衡由于身份要求过于严格而导致交易转入地下的风险与小额资金转移造成的潜在恐怖威胁。”

欧盟委员会还声称,“这些建议的目的,是在应对这些威胁和遵守国际标准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同时又不会给行业带来过度的监管负担。”并指出,“相反,这些提议将有助于欧盟加密资产行业的发展,因为它将受益于整个欧盟更新、统一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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