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律师致全国“冻友”的一封信(上篇)_CHER

一、2020年“冻友”有多难?

2020年是个很特殊的年份,一开始就是疫情,慢慢熬吧,眼看生意有点转机了,原材料上涨了,汇率跌成狗了,利润被压缩了。忍一忍吧!准备出货了,发现海运费涨上天了,和客户解释了很久之后,决定订舱了,又发现没有集装箱了,最后终于搞定集装箱了,要付货款了发现银行卡里的钱被冻住了…我就是这么跌跌撞撞一路走过来的。

——摘自新日国际贸易赵先生《致全国冻友的一封信》

“冻友”这个词相对于人们所熟知的“战友”、“笔友”、“车友”来说,感觉很调侃,调侃背后更多的是“无奈”!这个称呼也就这两年才兴起的,它出现的背景是——“一个个无辜但被、网或案牵连,因而遭受全国各地的区县级局冻结银行账户的人;他们在寻求同类小伙伴以寻求“解冻之办法”时,而在微信或QQ上联系起来的一个个群体,俗称“冻友群”;据统计:“冻友”从事的行业主要为“数字货币交易”、“外贸及外汇交易”。

二、“冻友”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据部官方公告统计显示:

动态 | 澳本聪试图避免支付Kleiman案中高达65.8万美元的律师费:金色财经报道,尽管澳本聪(Craig Wright)在8月份的Kleiman案中败诉,但其仍在努力避免支付65.8万美元的律师费。Wright的两位律师需要花费将近720个小时的工作来提交两项动议(共11页),而听证会持续大约13个小时。Wright还辩称,该费用相关的动议没有及时送达,尽管有人怀疑这主要是由于两方试图达成庭外协议所致。[2019/12/12]

2020年初至2020年11月9?日,山东省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案件1.7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95名,同比分别上升52.26%和67.67%;共收缴涉案手机卡12.4万张;破获买卖对公银行账户案件2645起,收缴对公银行账户4000余套;

2020年1月至9月,湖北省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案件509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63名,打掉窝点786个,同比分别上升11.84%、1.2%、19%;共止付嫌疑账户8.84万个,冻结嫌疑账户2.53万个,冻结赃款16.69亿元;返还群众资金1269万元;

动态 | 两家塞浦路斯律师事务所将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扩大、加强现有服务:据In Cyprus消息,总部位于尼科西亚(塞浦路斯首都)的Stelios Americanos Co LLC和Ch. P. Savvides Associates LLC等两家律师事务所已合并。相关人士表示,(合并)是因为区块链等创新科技商业理念产生了新的法律协同效应。合并的目的是增加新的和创新的实践领域,并通过引进区块链等新技术,扩大和加强现有的服务。[2019/6/10]

2020年前8个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案件15.5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5万名,同比分别上升65.6%和74.1%,为群众直接避免经济损失约800亿元,96110反诈预警专号累计防止870万群众被。

如果说:“电信的子和被的受害人是一对死敌,水火不容!那么,“冻友”就是受害人请老大,在查找子过程中无辜躺的那拨人”。

同为“受害人”,跟被的受害人不同的是:“被的受害人只恨子,而“被冻”的受害人,既恨子、又恨被的受害人、同时还恨GA机关,——“被冻的受害人”就是“冻友”。

声音 | 澳门律师: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持怀疑态度:据MacauBusiness消息,本周在中国澳门举行的iGaming亚洲大会上,律师Jorge álvares表示,当地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仍持怀疑态度,与加密货币相关的负面消息和局使得监管机构更加谨慎。他表示:“监管机构目前非常关注ICO,我认为在澳门所有ICO都会被禁止。目前随便什么人都能进行ICO,一些项目甚至与区块链没有实际上的关系。当地监管机构本来就是以保守而著称,这些消息更使得他们不愿意接受新技术。”[2019/3/17]

所以,在这种关系当中“子越多,受害人就会越多;受害人越多,拔出萝卜带出的泥——“冻友”就会越多;随着电信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冻友”便越来越多,于是“冻友”这个词就变得越来越普遍。

三、2020年为何这么多人被?

是因为2020年子的技巧有了质的飞跃吗?还是因为疫情,民众的心智有了明显的降低?

显然两者都不是!笔者看来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疫情期间,导致一部分人没了正常收入,于是有些人就跑到国外干起了网络的勾当,也就是说疫情导致了从事电信网络的人群基数增大;

声音 | 美律师Jake Chervinsky:2020年之前比特币ETF仍有可能获得批准:据CoinDesk消息,一年多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首次没有待审批的比特币ETF提案。美国政府执法辩护和证券诉讼律师Jake Chervinsky称,比特币ETF仍有可能在年底前获得批准,不过这将取决于:1.ETF提案何时提交;2.SEC做出决定时比特币市场的状况。一旦一项提案被提交,SEC有240天的时间来批准或否决它。因此,今年5月5日前提交的任何提案都需要在12月31日前做出最终决定。他总结道:加密货币生态系统再发展十个月后,完全有可能让比特币ETF最终获得批准。[2019/1/25]

其二、疫情期间,大批门店以及企业倒闭,众多失业人员希望通过网络寻找赚钱的机会,于是因为寻找商机,又进一步增加了受群体基数;

其三、疫情期间,主张“居家在线办公”,这样,民众接触互联网的时间又会增多了,被的可能性进一步扩大。

打个比方:以前有一个鱼塘,老板投放1万尾鱼,在每天上午10:00——下午5:00,提供10个钓位供人垂钓;

声音 | 美政府执法辩护律师:比特币ETF或延长至2019年2月27日:据btcmanager报道,美国政府执法辩护律师Jake Chervinsky表示,美国SEC对比特币ETF的决定最早要到12月才能做出。值得注意的是,CNBC主持人Ran NeuNer曾在11月2日错误的在推特上表示,SEC可能会在2018年11月5日之前对比特币ETF作出决定。Chervinsky表示,11月5日只是公众向美国证交会提交声明的最后期限,而不是监管机构完成对此前被拒绝的比特币ETF的审查的最后期限。SEC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审查公众提交的声明,然后才会做出最终决定。SEC工作人员目前决定审查VanEck / SolidX ETF的最后期限是2018年12月29日,最多可以延长至2019年2月27日。[2018/11/7]

2020年,老板投放2万尾鱼,且于每天上午6:00——下午7:00,提供20个钓位供人垂钓。

请问,哪个年份,垂钓者钓的鱼最多?

笔者在此做个小提示:有欲望就有被的风险,欲望有多强烈被就有多容易,只有坚信世上没有不劳而获,才能保护自己、击溃局。

每个人都有欲望:小孩子想要糖所以被拐走,老年人因为想要保护孩子而交出退休金,单身男人被女主播勾去了魂,打游戏的把游戏里的变强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女人看到打一折的名牌包包走不动路。这一切的被背后都是对眼前事物的贪婪和对风险的忽视造成的。

子正是利用了人的心理,才能屡屡得手,如果我们摆正态度,坚决不相信不劳而获的事情,那么我相信,绝大多数的子都会饿死。

四、为何“冻友”会被犯牵连?

我们尝试站在的角度,换位思考:如此之多的受害人每天迫不及待的来立案窗口报案,作为基层机关,换做是你,你怎么处理?

首先,根据受害人讲述的事由,分析被的原因;然后,根据受害人转账的线索,看看能否帮受害人挽回损失,毕竟受害人最关心的就是“能不能追回他们的钱?”

其次,根据转账记录,锁定了款的收款人。但是,经查,账户内没有钱,因为犯在受害人被得手后,立即将该笔资金转给了其他人。假如受害人是A、犯是B、第一层收到犯赃款的人是C、第二层收到的是D、第三层收到的是E,以此类推……。

如图所示:这就是摆在刑侦面前的一堆账户信息,可能实际情况远比这个复杂的多。机关希望通过这些账户锁定犯罪分子,进而实现追赃,该如何做?

实务中了解到,机关的判断通常是三个原则:

1.收到赃款层级最近;

2.收到赃款时间距离受害人被时间最近;

3.账户存款金额最多。

根据这三个原则筛选出来的账户,最容易被“冻结”!

试想,这种判断模式下,有多少无辜的人要“躺”?“冻友”一定会问:“无辜的人为何会“躺”?”

因为:在任何一个商品经济社会,法律绝不可能苛求卖方,在出卖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对买方的支付资金进行合法性审查,否则,正常经济生活将无法进行下去!

这就意味着:C与B之间、D与C之间、E与D之间,可能存在正常的交易关系,作为收款方,是基于合法的理由收到该笔款项的。甚至B也不是真正的犯,B与A之间也可能存在正常的交易关系,比如B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真正的犯罪分子收款。

但是如上图所示,机关只能看到与受害人银行流水相关的交易记录,无法从流水中判断背后的真实交易情况。所以若收到赃款的是无辜人员,应当积极向提供证据证明真实的交易情形。

五、“冻友”向机关提交材料自证清白是否可行?

当然是可行的,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收到赃款背后系正常合法经营行为,针对该笔收款,能够提供“合同、发票、发货或提供服务的凭证”,那么机关自然没有道理继续冻结。

但是,有一些领域,要么根本没有证据支撑收到赃款背后的交易行为,比如说买卖双方无合同、无发票,买方上门提货,款货两清;要么,因收款背后的交易行为属于我们国家不支持的、甚至违法的行为,比如,私下换汇、网提现。针对,该种情况,有没有办法解决?

六、哪些领域的“冻友”,不易提供证明材料,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涉及到“外贸及外汇”相关的领域,被冻结的人作为卖方,比如“冻友”向境外的客户卖黄金、首饰、蔬菜瓜果、服饰等等,外国客户要求拿外币来结算;或者外国客户指定第三方代付人民币,冻友一旦收到了外币,再将外币通过地下钱庄兑换成人民币;或者外国客户指定的第三方代付向你直接支付人民币。一旦收到的人民币涉及赃款,你能否提供证据证明收到的赃款与卖出的货物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其次,像数字货币领域,买卖交易没有合同和发票的,但是有转币支付记录,然而这些记录仅仅是一串数字,机关哪里看得懂?更别说跟大量的“买币、卖币”记录和银行流水一一对应起来!

最后,像网络、跨境买卖股票、基金,在提现环节收到了赃款,虽然通过网站信息能还原收款背后基于何种原因,但是,网络、跨境买卖股票、基金这些都是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尤其是网络,机关哪里会跟你论证“法律责任的剥离问题”、“法律管辖的问题”、“赃款的认定问题”,通常都是一股脑儿全给你冻结了。于是这些“冻友”就成了案板上的肥肉,只能任人宰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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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全文字数较多,本文分上下两部分呈现,下半部分内容预告如下:

七、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冻友”有哪些救济途径?

八、笔者结合实际案件处理经验总结的一些感悟

九、我们律师团队为“冻友”成功解冻的部分经典案例分享

十、笔者感言

敬请大家持续关注...

作者?|刘磊律师?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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