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RA:支付宝发售的NFT不转移作品版权 这合理吗?_NFTL价格

近日,支付宝推出的基于蚂蚁链的付款码 NFT 皮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人把用 9.9 元抢到的 NFT 在闲鱼挂出数万元的高价;有人质疑这根本不算是 NFT,只是一张 jpg 图片;有人对 NFT 的前景表示出了前所未有的积极态度。

人们反复阅读着蚂蚁链给出的对于 NFT 的解释与介绍,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比如蚂蚁链给 NFT 的定义是「数字作品」而非「非同质化代币」、出于合规考虑把 NFT 的「T」翻译为「通证」、目前这些 NFT 无法转赠与交易等等。而这些讨论大部分人都能达成统一的观点,但是有一个问题很多人仍然存在困惑。

 

在用户需知-使用规则的第四条中写道:「NFT 数字作品的版权由发行方或原作创作者拥有,除另行取得版权拥有者书面同意外,您不得将 NFT 数字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支付宝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融资方法、系统和装置”专利:1月18日消息,企查查数据显示,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1月15日,公开“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融资方法、系统和装置”专利信息,公开号为CN112232967A。专利摘要显示,本说明书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融资方法和系统,所述方法包括:获取与待融资对象的融资请求相关的多个历史服务的历史服务数据;获取融资方基于所述历史服务数据确定的针对所述融资请求的融资处理结果;向所述区块链发起第二交易请求,所述第二交易请求用于将针对所述待融资对象的融资处理结果存储于所述区块链之上。由此,可以降低待融资对象的融资成本,便于待融资对象进行融资。[2021/1/18 16:27:13]

 这一句话让本就热闹的讨论炸开了锅,甚至有人直接发文炮轰支付宝此举不符合区块链精神,该观点认为「支付宝更改了 NFT 的版权属性」、「与我们熟悉的区块链领域的 NFT 大相径庭」。甚至一些加密艺术家与藏家都对版权问题一知半解。

观点:DC/EP与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关系将是合作,而非竞争:BN Capital创始合伙人Jeff Chu表示,中国并不打算用DC/EP取代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相反,这两家公司很可能被整合到DCEP中。“目前P2P支付的普及程度逐渐提高,使用场景已经从简单的交易支付场景转向生活出行、娱乐、医疗健康、保险等领域。这种点对点电子支付软件已经成为中国支付场景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我们有理由相信,央行数字货币与微信、支付宝的关系将是合作而非竞争。”[2020/7/20]

你真的了解什么是版权,什么是所有权吗?

首先来看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著作权和版权是同一个概念。而著作权的适用范围则包括了音乐、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常见的 NFT 艺术品形式。

动态 | “Libra将与支付宝微信竞争”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二名:“Libra将与支付宝微信竞争”登上微博热搜榜,排名第二。7月17日下午,美国众议院针对Facebook天秤币(Libra)举行听证会。Calibra首席执行官马库斯在回答提问中承认将与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进行竞争,并希望天秤币能成为全球流通的电子货币。他再次强调Libra不会与美元竞争。[2019/7/18]

著作权又分为了两个小部分,即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先说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指的是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再说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权的经济权利」,包括了对作品的使用、收益、处分权。其中最核心的部分是作品的使用权。使用权中包括了以物质形式使原作品再现的复制权、向公众传播作品权、演绎作品权。收益、处分权是著作财产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

动态 | “沪杭宁合苏甬温”7城互通携手支付宝启动了区块链技术的试点应用:据中安在线报道,5月22日,从2019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上传来好消息:上海、杭州、南京、合肥、苏州、宁波、温州7座城市轨道交通,即日起实现二维码手机扫码过闸“一码通行”,即日起,长三角“沪杭宁合苏甬温”7城内任何一城的市民将能享受到只需使用本地城轨的官方APP,即可获得跨城市顺畅便捷的轨交出行体验。此次“沪杭宁合苏甬温”7城互通首次携手支付宝启动了区块链技术的试点应用。充分利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不可篡改的特性,较好地解决了异地乘车信息互通共享等问题。[2019/5/22]

简单来说,著作人身权保证的是艺术家精神层面的权益,著作财产权保证的是艺术家经济层面的权益。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法律都对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是否可以转让有所规定。总体而言,大部分国家法律认为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移的,但著作人身权不可转移,此外,在转让著作财产权时需要签订书面合同。

支付宝将尝试区块链技术生产级落地应用:据品途商业评论4月19日消息,蚂蚁金服副总裁蒋国飞日前透露,目前支付宝爱心捐赠平台已经全面引入了区块链技术,接下来将尝试生产级落地应用,如互助保险、食品安全溯源、房屋租赁溯源。[2018/4/19]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能。

简单来说,所有权的对象是一个具象的物品,比如说一个印有某个图案的杯子,你拥有这个杯子,可以用它喝水也可以把它租出去、卖出去获得收益,也可以砸碎它将它销毁。

我国《著作权法》第 18 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因此,在我们购买 NFT 数字艺术品时得到的只是艺术品的所有权,并不包括版权。这并不是「支付宝更改了 NFT 的版权属性」,这是法律规定。

可能有人会质疑适用于传统艺术品的法律法规是否适用于 NFT 这个新技术呢?那么就让我们看一看现在主流加密艺术交易平台是怎么做的。

让我们打开最负盛名的加密艺术平台 SuperRare 的官方相关文件,文件中写道:「NFT Ownership ≠ Copyright Ownership」,SuperRare 也做出了进一步说明:

「版权与任何体现或嵌入作品的物质对象(即一幅画)或数字资产(即 NFT)的所有权不是一个东西。根据我们的服务条款,艺术家在 SuperRare 市场上出售作品时,不会失去对作品的版权保护,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将版权利益作为转让的一部分。」

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在我们熟知的公链 NFT 领域,对于版权和所有权问题,NFT 交易平台的做法也与传统艺术领域无异。

总而言之,你买下一幅 NFT 艺术品你拥有的是这幅画,这幅处于 NFT 这个新兴艺术媒介上的画,媒介与图案共同构成了这一幅「画」。这并不代表你可以把这个图案印在其他媒介上用作商业用途,就算你买下了 FEWOCiOUS 的一幅极具张力的作品,在没有他授权的情况下,你也不能把它印在衣服上并拿出去卖,因为这侵犯了艺术家的版权。

那我们买下 NFT 后能做什么呢?我们不拥有版权,所以不能通过制作周边产品来赚取收入,但是我们拥有所有权,可以在二级市场出售,可以将其出租、展览收取租金,也可以将其用作抵押物,当然,如果你想将其销毁也是可以的。

支付宝这次发行 NFT 数字艺术品版权不发生转移并不是支付宝开的先河,而是法律规定,无论是在传统艺术领域还是区块链 NFT 艺术领域都应该遵守。 

以目前最火爆的 NFT 项目 Bored Ape Yacht Club 为例。

首先我们买入了一件 NFT 数字作品时,拿到了它的所有权。我们可以将它展示出来、挂单到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甚至将这枚 NFT 销毁。

可能有人会说,那为什么我看到有人把猴子印在衣服上然后卖给其他人呢?

这是因为 Bored Ape Yacht Club 将版权中的著作财产权授予给了 NFT 数字作品持有者,这一点在项目官网的条款细则中有详细的解释。不过持有者只拥有自己持有的那一只猿猴数字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使用其他猿猴需要得到其他持有者的授权。

此外,持有者也并不拥有这些数字作品的著作人身权,简单来说,就是不能宣称自己是这些猿猴的原创作者。

版权与所有权一直是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但我们有必要将二者明确地区分开来。随着阿里等大厂纷纷入场 NFT,势必会带来大量新用户,这些新用户需要正确地引导才会对 NFT 产生正确的认知,才会推动 NFT 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撰文:0x13,律动BlockBe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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